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,现将灞桥区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、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程序,灞桥区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、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已认定完毕,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及资格证书号码。
二、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安排
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,采取现场发放与邮寄送达两种方式进行。
(一)现场发放有关事项
1.现场集中发放时间
2024年12月6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)
2.现场集中发放地点
陕西省灞桥教师进修学校
地址:西安市灞桥区半坡路118号
公交路线:市内乘坐105路、15路、289路,在半坡路郭家滩下车,向北步行50米即到。
地铁路线:市内乘坐地铁1号线,到浐河站下车,A2出口浐河站转乘406路公交在半坡路郭家滩下车,向北步行50米即到。
3.相关要求
(1)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。
(2)教师资格证书和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(1份)同时发放;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存,将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,归档保存。
(3)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,本人填写委托书(见附件),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:
a.委托书原件一份(交工作人员留存);
b.委托人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c.委托人、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的正面,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,交工作人员留存)。
(二)邮寄送达有关事项
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,采取邮寄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。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》规定,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的邮寄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。
2.我局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,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登记的通信地址进行邮寄。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,请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,以便及时领取证书。
3.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,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,资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4.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、联系电话有误、收件人信息错误、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,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证书信息记载有误或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灞桥区教育局人事科(405室)。
2怀孕、哺乳等有特殊需求人员,现场领证时,请及时与发放点工作人员联系,以便特殊照顾。
3.领取证书未尽事宜咨询电话029—83552660(工作日9:00—12:00,14:00—18: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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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委托书 |
原文标题:西安市灞桥区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、小学及幼儿园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baqiao.gov.cn/xwzx/gsgg/186348346021044224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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